《培育行动实施方案》提出力争全市每年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,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保持在100家以上。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20万元;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;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下一步,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力度,积极协调财政、税务部门,简化申报审查程序,创新服务方式,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情况通报制度,扶持更多的企业成长成为高新技术企业。
为切实持续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,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型企业的规模和质量,信阳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《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(试行)》,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,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,构建“科技型中小企业-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-高新技术企业”的梯次培育机制。
《培育行动实施方案》提出力争全市每年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,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保持在100家以上。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20万元;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;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下一步,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力度,积极协调财政、税务部门,简化申报审查程序,创新服务方式,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情况通报制度,扶持更多的企业成长成为高新技术企业。 |